一、家庭教育列入課程及活動 |
1各年級實施家庭教育課程之教學內容,符合課程架構與綱要 |
1-1各年級實施家庭教育課程之教學內容 |
2參與家庭教育相關研習及培訓,每年至少四小時 |
1-2學校相關人員研習證明 |
3研發創新家庭教育融入式教材教案、多媒體教學媒材及建立網路學習社群 |
1-3創新教案 |
二、行政作為 |
1組織學校家庭教育推動小組 |
2-1實施計畫推動小組紀錄 |
2推動家庭教育業務,協助宣導政策及相關資訊 |
2-2家庭教育宣傳活動 |
3依家庭教育法第15條針對重大違規學生及家長提供輔導策略或轉介 |
2-3學生及家長之輔導策略 |
4申請辦理或協助承辦家庭教育中心相關方案、活動或研習 |
2-4方案活動或研習 |
5辦理親職教育等相關活動 |
2-5相關活動計畫及成果 |
三、其他 |
3-1家庭教育之創意作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