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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曾素珍 - 人事處 | 2020-03-12 | 點閱數: 273
申請介聘之教師,應於當年度規定時間內(109 年 3 月 31 日)提交本申請書,逾時視同無申請介聘甄選之需求,並符合下列條件,並經本校審查通過: 一、於現職服務學校實際教學滿六學期始得參加市內介聘(服務年資採計至當年度 7 月 31 日,服兵役、進修、育嬰等留職停薪年資,不予採計),另參加他縣市介聘依據「109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辦理﹝本市國小暨幼兒園教甄錄取之新進教師實際服務須滿三年始得參加市內介聘及他縣市介聘﹞。 二、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所定情事之一。 三、非屬教育部所定不適任教師處理規定之察覺期、輔導期或評議期處理程序中之教師。
公告 人事主任曾素珍 - 人事處 | 2020-03-12 | 點閱數: 349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 109 年 2 月 20 日電子郵件辦理。 二、重申本局所屬各機關學校(園)教職員工差假事項,請確依教師請假規則、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出勤實施要點及勞動基準法等相關規定辦理,如未辦請假、公假或休假手續而擅離職守或請假有虛偽情事者,均以曠職論。舉例違規樣態如下: (一)上班時間未辦理請假手續,外出辦理私事或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 (二)下班後申請加班,於加班時間內外出用餐或從事非公務之行為。 (三)請假有虛偽情事,如申請家庭照顧假或病假等卻進行國內外旅遊等從事與假別不符之事務。 三、請各機關學校(園)首長確實督導所...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曾素珍 - 人事處 | 2020-03-06 | 點閱數: 156
一、依據本局所屬學校因應新型冠狀病毒 COVID-19(武漢肺炎)停課復課補課及輔導處理原則辦理。 二、旨揭教職員工於假日到校上班,可依實際加班時數以小時為單位,於 1 年內覈實補休並課務自理。  
公告 人事主任曾素珍 - 人事處 | 2020-03-06 | 點閱數: 201
一、本府 109 年 2 月 25 日府人考字第 1090261953 號函計達。 二、為降低校園傳染及個人出國遭受感染之風險,本局所屬機關學校幼兒園教職員工於防疫期間(含例假日),應避免安排出國參訪、交流及旅遊等行程,並確實遵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即時調整發布之防治策略及旅遊疫情建議等級,審慎評估是否准假,倘同仁因特殊原因有親赴旅遊警示第二級及第三級國家或地區(含轉機)之必要者,應函報本局專案核定。
公告 人事主任曾素珍 - 人事處 | 2020-03-06 | 點閱數: 224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治應變計畫」參、成立防疫小組之規定,各機關學校應成立防疫小組,由各機關學校首長擔任召集人,並指定專人負責有關教育宣導、疫情通報、應變作為、計畫作為、疫情管制、防疫措施、補課與輔導等組,擬訂各項因應計畫及措施,並積極辦理各項防疫及衛教宣導工作。 二、為於防疫期間即時處理各種突發狀況,傳遞最新訊息及針對疫情採取校內應變作為,避免訊息落差導致出現防疫缺口,請各機關學校依應變計畫成立防疫小組,並善用社群軟體自行建置「即時通訊機制」,建立緊急聯絡群組方式,俾機關學校內全體人員均能即時獲知疫情訊息,並作即時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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