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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教導處 | 2016-02-17 | 點閱數: 281

一、收件自即日起至 105 年 2 月 26 日止,請逕送參選資料至東山區東山國小學務處收。
二、推薦表之內容,請依下列規定填寫,以利評審:
(一)推薦單位應填妥相關文件,於推薦單位欄加蓋印信,並備妥有關證明書文件及活動照片等資料供參。
(二)推薦短文欄,應撰寫三百字為限之短文。
(三)推薦表及申請推薦繳交之證明書文件等資料,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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