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華民國一貫道慈善功德會 114 年 2 月 12 日〈114〉一貫道財字第 012 號函辦理。
二、獎助對象:家境清寒亦好學者,每校推薦 1 名(品格良好、學業總平均甲等以上)。
三、獎助金額:每名學生頒發獎助學金新臺幣 3000 元。
四、申請資料請於 114 年 03 月 03 日前送至輔導室資料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