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新北市靈鷲山慈善基金會 114 年 8 月 25 日靈慈 字第 114501091 號函辦理。
二、財團法人新北市靈鷲山慈善基金會為發掘及獎勵品德優 良、有志向學但家境困難之國中及國小學生,樹立品德典 範,讓同儕有學習楷模,特辦理「靈鷲山普仁獎」,秉持 靈鷲山創辦人心道法師推動品德教育的精神,藉由嚴謹用 心的甄選過程,選拔、表揚具備優良品德的中小學生。
獎項及內容請詳見附件,請有意申請者透過導師聯絡輔導室資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