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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本市 115 學年度各類資優學生鑑定安置計畫(共 8 份),公告及宣導學生及家長知悉。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及特殊教 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辦理。
二、旨揭計畫電子檔含國中一般智能優異、國中數理學術性向 資優、國中英語文學術性向資優、國小一般智能優異、國 小音樂資優、國小創造能力資優、國小領導能力資優及未 足學齡兒童申請提早入國民小學等 8 份,亦可至教育局網站( https://www.tn.edu.tw )之「文件下載/特幼教育科/二股 」 或 台南市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https://gerc.tn.edu.tw )之「文件下載」瀏覽及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