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教師免簽到(退)實施要點第 7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教師免簽到(退)實施要點第 7 點」(含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修正規定)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