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近年微型攝影設備偽裝方式多元,不法人士利用進行不當拍攝,嚴重侵害隱私與人格權,並可能涉及刑事責任。為保障本市各級學校學生安全與隱私,防制針孔偷拍並提升師生自我保護能力,本局製作宣導資料,請各校加強推廣。
二、針孔偷拍係利用微型攝影設備於未經同意下秘密錄影、拍照或錄音,屬嚴重侵害隱私行為。此類設備常偽裝成插座、掛勾、時鐘、煙霧偵測器、小夜燈等日用品,隱蔽性高,易使學生受害。
三、依《刑法》規定,未經允許拍攝、錄音、錄影私密影像均屬犯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罰金;提供場所、設備或散布、販售影像者亦同。請學生切勿因好奇或玩笑而觸法。
四、常見偷拍風險場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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