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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學前及國民教育階段工作計畫辦理。
二、研習時間: 105 年 07 月 26 日(星期二)上午 8 時 30 分~下午 4 時 20 分。
三、研習地點:臺南市中西區永福國小永福館大會議室。
四、參加對象:
(一)本市國中、小特教教師。
(二)本市普通教育教師。
(三)專業團隊人員及對此議題有興趣之家長。
五、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參加人員逕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 http ://http://www.set.edu.tw/ )報名。
(二)報名後請自行上網查詢是...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中華民國 105 年 7 月 18 日南市社團字第 1050723216 號函辦理。
二、中華民國志工總會訂於 105 年 12 月 4 日(星期日)下午 13 時 30 分假台中市市民廣場或台中市政府市政大樓集會堂舉行第 19 屆模範志願服務家庭表揚典禮。
三、旨揭表揚重點摘要如下:
(一)遴選標準:家庭中 2 人以上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每人服務 3 年以上,服務時數達 500 小時以上,全家服務時數達 3000 小時以上。家庭成員依據戶籍證件除夫妻外,須為直系親屬。
(二)請於 105 年 8 月 31 日前將推薦表件以掛號寄送中華民國志工總會,電子檔表件請至該會官網下載(http://www.tave.org.tw/notice/noti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工作坊時間、主題及主講人(本課程時間皆為 9:00-16:30 ,每次 6 小時):
1.105 年 4 月 9-10 日:【初階】沙盤治療入門(臺南場),主講人:沈玉培博士。.
2.105 年 8 月 6-7 日:【初階】沙盤治療入門(臺北場),主講人:沈玉培博士。
3.105 年 7 月 9-10 日:【進階】阿德勒沙盤治療(臺南場),主講人:曾仁美博士。
4.105 年 10 月 1-2 日:【進階】團體沙盤治療(臺北場),主講人:曾仁美博士。
二、工作坊地點:
1.【初階】沙盤治療入門(臺南場):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
2.【初階】沙盤治療入門(臺北場):中華大學臺北教育中心。
3.【進階】阿德勒沙盤...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4 月 14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50037389 號函辦理。
二、旨揭宣導主題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六大目標為主,入學制度為輔,聘請教育部種子教師為講師,並使用教育部教材,宣導對象以 6 至 9 年級家長為主。
三、本案承辦學校及時間為:
(一)新市國中場: 105 年 9 月 10 日(星期六)上午。
(二)大成國中場: 105 年 9 月 10 日(星期六)上午。
(三)佳里國中場: 105 年 9 月 23 日(星期五)晚上。
(四)南新國中場: 105 年 9 月 24 日(星期六)上午。
(五)六甲國中場: 105 年 10 月 1 日(星期六)上午。
(六)後甲國中場: 105 年 10 月 1 日(星期六)上午...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學前及國民教育階段工作計畫辦理。
二、研習時間: 105 年 8 月 9 日(星期二) 8:30~12:30 。
三、研習地點:大內國小視聽教室。【大內區大內里 63 號】。
四、參加對象:詳如計畫所示。
五、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自即日起至 105 年月 8 月 7 日前登入教育部特教通報網首頁(http://www.set.edu.tw)/ 教師研習/縣市研習/台南市 105 學年度上學期登錄報名。
(二)家長及其他專業人員可採用電話方式報名。聯絡人:教務處郭奇政主任〈06-576...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105 年 7 月 15 日桃社兒字第 1050037414 號函辦理。
二、「以家庭為中心之作息本位模式」為現今早療服務之趨勢,亦逐漸受到國際重視,故桃園市政府特辦理旨揭研討會,透過學術、實務操作模式,提升專業人員服務知能,參與人數預計 80-100 人。
三、辦理事宜如下(如附件 1):
(一)時間: 105 年 7 月 29 日(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
(二)地點:桃園市婦女館 301 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延平路 147 號 3 樓)。
(三)參加對象:凡於工作中與兒童接觸之專業人員(如:社工、教保員、職能/物理/語言治療師、...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本署服務學習獎勵及補助要點辦理。
二、為鼓勵各級學校積極推動服務學習,強化服務學習之知能,並發展與落實服務學習,特訂定旨揭計畫。
三、獎勵對象共有四類,分別為:
(一)績優學校: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針對其 104 學年度全校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之整體推動情形進行評審。
(二)績優課程教案: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於 104 學年度進行之具服務學習內涵之課程教案。
(三)績優教師: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於 104 學年度開設具服務學習內涵課程或將服務學習融入課程之教師(含專兼任)。
(四)績優行政人員: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於 104 學年度實際參與推動服務學習內涵之課程或活動之行政人員(含專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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