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李致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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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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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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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
105
說明:
一、 依據本市年度計畫辦理。
二、 本年度獲書法類各組前三名者應參加 112 年 10 月 20 日於新市
國小活動中心舉行之現場書寫,書寫完之作品(非初賽之
作品)由承辦單位送件參加全國決賽。
三、 報名時間及地點等比賽內容請詳參實施計畫,以維護參賽
者權益。
四、 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教師落
實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作態度,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
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抄襲、代筆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