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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吳鈞揚 - 輔導 | 2021-12-17 | 點閱數: 406
報名資格
一、初審:
      (一)凡設籍本市,年滿 5 足歲以上,未滿 6 足歲(民國 105 年 9 月 2 日至 106 年 9 月 1 日出生) 具資賦優異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國小一年級學童相當者。
      (二)考生報名資料應詳實填寫,經查明不符報名資格,或繳交證件、資料有偽造、變造、虛偽不實陳述或隱匿等情事,取消其報名或錄取資格。
二、初選:初審通過者,始得參加初選。
三、複選:初選通過鑑定者,始得參加複選。
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一)初選報名: 111 年 1 月 13 日(星期四)至 1 月 19 日(星期三)。上午 8 時 30 分至 12 時,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假日不收件,逾期不予受理)
(二)複選報名: 111 年 2 月 23 日(星期三)至 2 月 26 日(星期六)。平日上午 8 時 30 分至 12 時,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星期六上午 8 時 30 分至中午 12 時(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地點:
北考場:公誠國小 (民治特教中心) 臺南市新營區公誠街 5 號 (06)633-7740 (報名所在地即為所選考試地點)
南考場:永福國小 (永華特教中心) 臺南市中西區永福路二段 86 號 (06)241-2734(報名所在地即為所選考試地點)
三、報名費用:報名手續一旦完成,恕不退費。
(一)初選:新臺幣 800 元整。
(二)複選:新臺幣 1,000 元整。
四、報名手續:
(一)初審及初選:
1.繳交家長版「學前兒童提早入學能力檢核表」【本表於報名時現場發給並填寫】,由家長,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針對兒童身心發展情形據實填寫,合計總分後簽章;檢核結果兒童之學習能力分數需達 22 分且入學準備度分數需達 38 分(繳交後不得要求修改)
2.繳交報名檢核表及報名表。
3.繳交考生最近 3 個月內 2 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 2 張(1 張請黏貼於報名表,另 1 張交由承辦 單位黏貼於評量證,不得使用生活照)。
4.繳驗戶口名簿及申請者(家長、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影本各乙份(正本 驗畢歸還,影本承辦單位留存)。
5.繳交初選報名費新臺幣 800 元(持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者或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之學生報名費得減半收費,證明正本驗畢歸還,影本留存)。
6.繳交回郵信封 2 個(信封大小 120*230mm 以上, 190*250mm 以下,且為不透明之隱密信 封),每個信封並應貼足限時掛號回郵郵票 35 元,並填妥收信人郵遞區號、地址、收信人 姓名及考生姓名。為確保考生權益,收件地址請清楚填寫可接收掛號郵件之地址。
7.特殊需求學生試場服務申請表(如附件 3):特殊需求考生如需特殊考場服務,請務必於報 名時檢附身心障礙手冊、身心障礙證明或醫療診斷證明正影本一併提出申請。正本驗畢歸還,影本請浮貼於報名表背面上方,逾期提出者恕無法受理,請考生及家長自行負責。(註:如檢附醫療診斷證明,且其障礙或損傷程度隨時間變異非永久固定者,應檢附 1 年內之診斷證明。)
8.身心障礙或社經文化地位不利學生需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各校對於身心障礙或社經文化地 位不利之資賦優異學生應主動進行觀察與積極發掘,並提供必要之協助。
9.初審結果公告後寄發評量證 (應試時務必攜帶)。
(二)複選:
1.查驗初選鑑定結果通知單及初選評量證正本(驗畢歸還)。
2.繳交教育需求評估報告表(如附件 4 ,通過初選者須繳交)。
3.繳交複選報名費新臺幣 1,000 元(持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者或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 心障礙證明之學生報名費得減半收費,證明正本驗畢歸還,影本留存)。
4.繳交回郵信封 1 個(信封大小 120*230mm 以上, 190*250mm 以下,且為不透明之隱密信 封),貼足限時掛號回郵信封郵票 35 元,並填妥收信人郵遞區號、地址、收信人姓名及考 生姓名。為確保考生權益,收件地址請清楚填寫可接收掛號郵件之地址。
           相關報名資訊與辦法如以上公告,如需其他相關資訊請洽 學甲國小特教組吳鈞揚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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