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2 月 4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00013888 號函辦理。
二、 為培訓本市合格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整備本市所轄
國中小所需師資,特開設東南亞 7 國語別(越南、印尼、泰
國、緬甸、柬埔寨、菲律賓)培訓資格班(計 36 小時)1 場
次,請貴單位惠予協助宣傳公告。
三、 旨揭培訓說明如下:
(一)報名資格:年滿二十歲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有志於從事東南亞語文教學之新住民及其子女。
2、 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之外籍學生(需有工作證)。
3、 有志於從事東南亞語文教學之東南亞語系(所)學生
(含畢業生)。
4、 擁有教師證及新住民語文國內外官方認證之證書
(二)上課日期及地點:
1、 上課日期(課程表如附件): 110 年 5 月 16 日(星期日)、 5
月 22 日(星期六)、 5 月 23 日(星期日)、 5 月 29 日(星期
六)及 5 月 30 日(星期日),合計五天,時間上午 9 時至下
午 5 時。
2、 上課地點:本市新市區新市國小。
(三)報名方式:請於 5 月 10 日(星期一)前備妥個人基本身份證
件(身份證或居留證)正反面影本(外籍學生須有工作證
明),擇一方式報名:
1、 新住民語文教育資源網(https://newres.k12ea.gov.
tw/ischool/public/volunteer/volunteers.php?
bid=5&id=1073)線上報名。
2、 填妥個人報名表後傳真報名: 06-2982639 註明課發科
張小姐收。
3、 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每語別 2 人以上成班,至多 25
人,額滿為止。
4、 本課程全程免費。
(四)結訓資格:教學支援人員資格班學員上課時數需達總上
課節數六分之五(30 節)以上,缺課部份須觀看線上培訓
教材補足 36 節,始能參加各班之結業評量,評定合格
者,由本局核發「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資格證
書」。
四、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
(一)本局課程發展科業務承辦人張小姐,電話 06-2991111 分
機 8334 。
(二)新市國小教務處楊主任,電話 06-5992895 分機 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