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項目摘錄如下,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考試項目與內容請務必仔細參閱,以維自身權益。
一、依據: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及 104 年 6 月 3 日南市教體處字第 1040504889 號函辦理。
二、招生專長項目:
桌球( 10 人)、排球( 10 人)
三、甄試日期: 104 年 6 月 13 日(星期六)
四、專長項目考試內容:
1.桌球:正拍擊球及反拍擊球 (40%),分組比賽(60%)。
2.排球:發球 20%(發球 10 球)、低手接球 30%(對牆低手接球 30 顆)、高手托球 30%(對牆高手托球 30 顆)、彈跳力暨協調性 20%(攔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