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1 月 4 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 1040151245 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學生視力保健常識與正確用眼觀念,透過教師教學
,設計融入式或主題教學方式,教導學生實踐視力保健核
心價值及其行為準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長庚
大學辦理國小及國中教師創意教案徵選。
三、本案參賽事宜摘要如下:
(一)報名資格:國小與國中學校教師(含實習老師),以學校
為單位,並以個人或團體(以四人為限)參與。
(二)參賽主題:以「視力保健」為主要教學內容,課程時數
至少為二節課以上,以強化生活技能為導向,課程目標
需涵蓋戶外活動時間與 3010 相關技能。
(三)參賽組別:分國小低中高年級與國中組共計四個組別。
四、請鼓勵教師踴躍參與徵選活動,並轉知參賽者於 105 年 3 月
23 日前將報名表、著作權聲明書暨授權書及教案資料,寄
交至民治市政中心教育局學輔校安科(730 臺南市新營區民
治路 36 號)。
五、檢附「104 學年度學童視力保健教師創意教案徵選辦法」1
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