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國語日報社網站
文/黃宜苑(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社工督導)
臺灣約七十餘年前就開始實施強制國民義務教育,但回顧身心障礙者接受教育的歷史,三十年前仍有一群心智障礙者的父母,為了讓孩子有機會讀書,必須集結走上街頭爭取就學權益。當時,國家政策已明確保障甚至要求所有適齡學童都須接受國民義務教育,但心智障礙的學童仍被學校拒於校門外,被學校免除了他們接受教育的義務。
回顧歷史,更加凸顯現今的教育零拒絕是何等不易,是多少人長年爭取身心障礙者最基本的受教權,才能讓障礙者能和所有的學生一樣,擁有接受教育、發揮潛能的機會。
提供完善支持服務
打造適性融合教育
臺灣推展身心障礙者特殊教育數十年後的今天,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簡稱 CRPD )已國內法化,依 CRPD 規定,締約國應確保身心障礙者享有不受歧視且機會均等的教育,且不因身心障礙而被排拒於普通教育系統之外,也不因身心障礙而被排拒於免費與義務小學或中等教育之外。
以此檢視臺灣現行身心障礙者接受教育的概況,確實幾乎達到了對身心障礙者教育零拒絕,不因身心障礙而被拒於校門外。但另一方面,若細究 CRPD 的教育精神,對身心障礙者提供零拒絕的教育機會,更重要的意義是能否提供其需要的適性教育,並且讓身心障礙者有機會在普通教育環境中,與一般同學一起學習的融合教育,而不單只是讓身心障礙者有機會進入學校而已。
換句話說,真正的教育零拒絕,必須讓身心障礙學生能得到「適性」且「融合」的教育。而要提供這樣的教育,教育支持資源不可或缺;不論是在學習或校園生活上給學生的支持資源,或是在教學輔導上給教師的支持資源,都同等重要。
然而,在身心障礙學生接受教育的現場,支持資源不足是長久存在的問題;儘管學生的個別化教育計畫往往會提出需要特教助理人員、情緒支持輔導等,但都可能因為主管機關的財源或專業人力不足,而無法得到完善的支持服務。
至於行政支持網絡的功能,通常就只是扮演行政系統的角色,實質上能給教學現場教師的協助並不多;例如,臺灣在融合教育的推展下,已有高達八成以上的身心障礙學生在普通班級中就讀,但融合教育的推動仍僅見於《特殊教育法》,未見普通教育有相關法規積極主導。
提出各項可用資源
避免學校軟性拒絕
再者,雖然臺灣的教育不再將身心障礙者拒絕於校門外,仍不免有家長會接收到來自於學校的「軟性拒絕」,好比:「我們很歡迎學生到我們學校讀書,但因為學校的無障礙環境不夠,可能沒辦法給他最好的協助」、「學校的師資人力有限,我們很擔心沒辦法給您的孩子最好的照顧,要不要考慮讓他到更適合的學校?」這些來自學校的軟性拒絕,往往造成學生及家長的挫敗,甚至與學校的衝突。
建議學校,在擔心無法提供學生最好的照顧之前,可以與學生及家長先試著討論入學後需要的協助與學習支持後,盤點校內不足的資源,進而對主管機關或其他支持系統尋求幫助或要求挹注資源,儘可能的回應學生入學後的支持需求。
當家長與學生遇到來自學校的軟性拒絕時,也不需要立刻感到挫敗或生氣,可以試著化被動為主動。學校的擔憂可能是因為不知如何提供協助,因此除了等待學校發掘學生的需求,還可以主動將自己的需要具體的告訴學校,甚至將已經了解的資源或方法與學校分享。
臺灣身心障礙者教育雖然達到名義上的教育零拒絕,但要落實真正的適性且融合的教育,仍有許多待加強的空間。除了完善相關的法令政策外,更需要認真面對教學實務現場的需求。一方面,要增加學生所需的相關學習支持資源及專業人力;另一方面,須建置有實質功能的特殊教育支持服務系統。當各校教師面臨班級中身心障礙學生的教學或輔導難題時,需有專業人員提供其充足的諮詢與教學協助,讓普通班的教師更有意願與信心協助身心障礙學生,融合教育才能真正的落實在普通教育環境中,達到實質上的教育零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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