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110 年 1 月 14 日南市衛疾字第 1100007904 號函辦理。
二、指揮中心前因國內 COVID-19 疫情緩和,鼓勵民眾遵行防疫新生活,落實勤洗手、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等防疫規範,續因應國外疫情升溫,境外移入個案增加,提高國內感染風險,爰自 109 年 12 月 1 日起實施秋冬防疫專案,民眾進入八大類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須強制佩戴口罩,以嚴守社區防線。
三、因民眾積極配合上開防疫政策,使得透過飛沫、接觸傳播的傳染病疫情低緩,惟近期類流感、腸病毒就診人次呈緩升趨勢,顯示民眾之警覺似有鬆懈,致日常防疫行為之落實度下降,恐提高 COVID-19 之傳播風險。
四、基此,為有效防範 COVID-19 於社區傳播,請結合社區防疫資源及透過多元衛教管道,加強宣導親師生落實正確勤洗手、於公共場所儘量與他人保持社交距離(室內 1.5 公尺、室外 1 公尺)、進入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應正確佩戴醫用口罩、定期進行環境消毒等。另提醒其如出現呼吸道症狀時,應主動佩戴口罩並避免出入公共場所,落實手部衛生及咳嗽禮節,以保護自己及家人健康。
五、副本抄送本局相關單位,有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高風險場域之管理人、業者、負責人善盡管理責任並配合政府防疫政策,加強宣導民眾正確佩戴口罩、落實手部消毒、體溫量測、實聯制、人數控管,及提高環境清消頻率等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