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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生教組 - 學務 | 2022-01-22 | 點閱數: 282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1 月 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002019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Q&A」及「校園霸凌事件處理流程圖」已公布於「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網站( https://bully.moe.edu.tw/index ,以下簡稱本網站)「法令」專區,請各級學校及相關業管人員參考運用,俾利完善校園霸凌事件處置情形。
三、為加強防制校園霸凌概念,遭受或知悉欺凌行為應勇於拒絕並主動反映,可利用五大通報管道:
(一)周圍的師長朋友(導師、家長、好同學或好朋友)。
(二)學校申訴電話或投訴信箱。
(三)縣市防制校園霸凌專線或投訴信箱。
(四)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線 0800-200-885 。
(五)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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