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市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公告 1 份,惠請協助張貼周知,請查照。 說明:依據民用航空法第 99 條之 13 第 2 項辦理。
link to http://tainan.cloudhr.tw/TN_SCHOOL/login.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