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111 年臺南市客家兒童合唱班」招生簡章、師資介紹各 1 份,請協助廣為宣傳,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客家事務委員會為推動客家語言,深耕客家文化,開辦「111 年臺南市客家兒童合唱班」,藉以建立孩童客家文化記憶與根基,培養才藝能力及藝術鑑賞,傳遞客家之美。
二、招生日期至 111 年 6 月 30 日止,詳細資訊請參考招生簡章及師資介紹,或至該會官網( https://web.tainan.gov.tw/hakka/)查詢,或洽該會文教推廣科薛先生( 06-2991111 分機 8221 )及蕭小姐( 06-29902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