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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 管理員 - 獎學金 | 2022-09-06 | 點閱數: 206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9 月 2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110115500 號函辦理。

 

二、獎助對象:

   (一)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在學學生(不含五専生及夜校生)。

   (二)家境清寒具有中低收入户或其他清寒證明。

   (三)國小、國中、高中職前一學年度全學年(含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國小在 90 分以上,國中及高中(職)在 85 分以上者。

 

三、申請期間:至 111 年 10 月 30 日止(以郵戳為憑)。

 

四、獎助金額及錄取名額:

  (一)高中(職)學生:經評比通過後,每位發放新臺幣壹萬元整, 15 名。

  (二)國中學生:經評比通遇後,每位發放新臺幣陸仟元整, 15 名。

  (三)國小學生:經評比通過後,每位發放新台幣伍仟元整, 15 名。

 

五、申請方式:

  (一)一律由學校申請,不接受個人申請。

  (二)請學校備妥下列申請(證明)文件,並請依下列順序裝訂後,掛號郵寄基金會受理,以郵戳為憑。

    1.申請表。

    2.師長推薦書(請載明學生家境、孝親及就學狀況)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貼於證件黏貼表

    4.前一年度全學年(含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或蓋學校章戳之成績單影本。

    5.中低收入戶證明或相關清寒證明影本。

    6.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

    7.學生名冊.匯款資料表

  (三)收件地址:台北市松江路 127 號 3 樓-財團法人邱創煥文教基金會。

  

六、旨揭獎學金連絡方式:0917832891 ,承辦人張伊娟

 

七、其餘資訊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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