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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107 學年度第 1 學期國中小經濟弱勢學生經費補助申請
須設籍在台南市
申請身份及項目請參閱下述說明
□低收入戶學生應檢附本市區公所審核認定之低收入戶證明書(限申請教科書書籍費及團體保險費、午餐費、新生制服費 500 元)。(舊生身分不變可不附證明文件)
□中低收入戶學生應檢附本市區公所審核認定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書(限申請教科書書籍費及團體保險費、午餐費、新生制服費 500 元)。(舊生身分不變可不附證明文件)
□具原住民身份之學生檢附註記原住民身份之戶口名簿。(限申請教科書書籍費及團體保險費)(若申請午餐費須家訪紀錄表)。
□重度以上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之子...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