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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本(108)年 4 月 1 日師大進字第 1081008724 號函辦理。
二、旨揭認證訂於本年 8 月 31 日(星期六)與 9 月 8 日(星期日)分二梯次舉行,報名期間自 108 年 4 月 1 日(星期一) 9 時起至 5 月 31 日(星期五) 17 時止。
三、 19 歲以下報名者免收報名費用,其他報名者僅收報名費新臺幣 250 元。另針對輔導學生通過認證及公教人員通過認證者訂有獎勵措施。以上各項訊息均公告於「108 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官方網站(https://hakka.sce.ntnu.edu.tw/hakka 。
四、報名期間同時開放申請辦理認證推廣說明會,詳細情形另行公告於網站,敬請周知有意報考之人員上網...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五大發展主軸」-「文化首府」辦理。
二、活動辦法簡摘如下:
(一)比賽日期: 108 年 4 月 28 日星期日上午 9 點至下午 4 點。
(二)報名方式:
1、事先報名:請填妥報名表後 e-mail 至 linyili0@mail.tainan.gov.tw 或傳真: 06-5751270 。
2、現場報名,比賽當天 108 年 4 月 28 日至楠西區公所 1 樓服務臺向主辦單位報名。
3、可團體報名或個人報名,團體報名為因應作業需要,須於參賽日 5 天前(108 年 4 月 23 日中午 12 時前)提出。
(三)報到與收件地點:比賽當日請至本所報到處領取專用圖畫紙,並於當日 16 時前繳件。
(四)分組:分幼兒園組、...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檢送「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規定執行疑義說明」乙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 108 年 3 月 22 日法廉字第 10805002150 號函辦理。
二、本府政風處前以 107 年 12 月 14 日南市政預字第 1071406981 號函及 108 年 2 月 23 日府政預字第 1080193702 號函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第 2 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B.事後公開】供各機關參考運用,現配合旨揭執行疑義說明,法務部已修正「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第 2 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範本」【A.事前揭露】,電子檔置於法務部廉政署/防貪業務專區/利益衝突/業務宣...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考選部為擴大國家考試宣傳,加強應考人服務及提供快速詳實之考試相關資訊,特函本府協助於公共電子看板或機關學校網站首頁登載「108 年 7 月舉辦之各類醫事人員、獸醫師、社工師、法醫師等考考試」報名宣導訊息,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考選部 108 年 4 月 2 日選秘一字第 1081100187 號函辦理。
二、各機關學校請協助自 108 年 4 月 12 日至 108 年 4 月 25 日登載考試報名訊息,宣導內容如下:「考選部訊息: 108 年 7 月舉辦之各類醫事人員、獸醫師、社工師、法醫師考試,自 108 年 4 月 16 日至 25 日受理網路報名,有意報考之民眾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查詢。」
倘有應屆畢業生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設籍臺北市(以下稱該市)且非寄居身分,並有居住事實者,請轉知學生家長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日期: 108 年 7 月 10 日(星期三)至 8 月 9 日(星期五)。
(二)申請地點:戶籍地所屬學區之國民中學。
(三)查驗文件:全戶戶口名簿正本、國民小學畢業證書、家長印章。
(四)審查及分發方式:
1、額滿國中:持額滿國中改分發轉介單至該局公布之改分發學校,由該校審查分發入學至額滿為止。
2、未額滿國中:由戶籍地所屬學區之國民中學依申請先後順序審查後,分發入學至額滿為止,若無居住事實,不予分發入學,應返回事實居住地學區之國中就讀。倘學校額滿應即陳報該局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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