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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15 年 1 月 23 日北市教中字第 1153034912 號函辦理。
二、如有國小應屆畢業生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設籍臺北市且非寄居身分,且有居住事實者,請於 115 年 3 月 10 日(星期二)前,轉知註冊組以造冊送所屬學區國中,俾利臺北市進行審查作業。倘符合下列優先分發資格者,請於 115 年 5 月 4 日至 5 月 8 日間,攜相關證明文件至各該學區國中進行審查:
(一)學生於 114 年 12 月 31 日前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共同設籍於各該學區,其二親等內直系血親或法定監護人於同日前持有同址坐落學區內房屋所有權狀證明(以登記日期為準)。
(二)學生與父母或...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內政部九十年三月台內社字第 9009557 號函暨本會一百一十五年度工作計畫案辦理。
二、「第 63 屆全國奧林匹克數理競賽」以課內數學檢核、奧數思維挑戰及自然知識探索為核心,透過競賽形式引導學生主動思考與自我挑戰,激發學習動機,並促進學生邏輯思維與問題解決能力。
三、報名期間自 115 年 1 月 27 日至 3 月 17 日止。凡報名數學組者,已同時參加「金卓越數學王-課內數學檢定」及「奧數挑戰王-奧數思維挑戰」兩項測驗,並分開排名、分開取獎;國小三年級至國中二年級可另加報自然科。
四、數理競賽個人成績將提供電子檢定報告書,可供老師、學生參考,作為國內各級學校學生自我檢測學習成效...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 115 年度臺南市健康促進學校正向心理健康促進議題實施計畫辦理。
二、辦理方式:
(一)參加對象:本市國小三年級至六年級學生、國中學生(分為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
(二)獎勵:每組特優 3 件、優等 5 件、甲等若干件、佳作若干件,獲獎學生頒發獎狀及禮券(特優 200 元及獎狀、優等 100 元及獎狀、甲等及佳作獎狀),指導老師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辦理敍獎。
(三)報名與送件方式:
1.評選向度:主題內涵切合度 40%、創意表現與心情小語(英語、臺語、客語、原住民語口號亦可)40%、版面設計編排 20%。
2.作品內容:以五... 觀看完整文章
114 學年度第 2 學期本市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案,申請日期至 3 月 23 日止,請推薦符合資格學生向註冊組依限提出申請。
說明:
一、依據本市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要點(以下簡稱申請要點)辦理。
二、本案申請條件及標準如下:
(一)申請條件:設籍本市 6 個月以上,就讀本市國民中小學之清寒學生。
1、國中: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80 分以上,並無任何一科及一領域不及格者,當學期未有曠課,且記過及累計 3 支警告以上者。
2、國小:各領域學習課程之學期評量結果均優等(90 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者。
3、適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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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鼓勵學校積極推動實踐健康促進學校計畫,發校本健康促進特色活動,強化素養導向之學校本位健康促進實務與工作,彰顯共創共學、學生參與、生活技能教學、家長及社區結盟策略,辦理校園主播評選活動。
二、活動說明:以學生為主播、採訪方式,進行校園健康促進學校計畫專題報導,採訪學校師長、學生、家長與社區民眾等,透過多元、活潑的影音媒材,記錄校園健康促進活動歷程與成果,展現健康促進學校的校本特色與亮點活動。
三、主題:專題報導內容與重點,應呼應「自發」、「互動」與「共好」核心素養,符合素養導向健康促進學校活動,包括學生在健康議題的體驗、探究、實作、表現、活用等學習歷程,應用所學展現出明智做決定、... 觀看完整文章
本市 114 學年度第 2 學期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請領案,請符合資格學生於 115 年 2 月 23 日(星期一)前向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
說明:
一、依據本局補助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請領補助要點辦理。
二、請各校務必清查現有學生身分及留意學期中轉入學生身分,避免影響學生權益,若第 1 學期漏申請可於移至本學期(114-2)核辦。
三、本學期新申請者(新案),應檢具以下文件由學校彙整,初審後函報本局核辦。
(一)國防部、銓敘部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發恤亡給予撫令證書。
(二)戶籍謄本及其他證明文件。
(三...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115 年 1 月 9 日南市衛心字第 1150003069 號函辦理。
二、該局與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含樹林院區)、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奇美醫療財團法人柳營奇美醫院等醫療機構合作辦理酒癮戒治處遇治療業務,若遇個案欲使用酒癮補助戒酒者,可輔導個案填寫「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115 年度酒癮治療費用補助方案轉介單」(如附件 1 ),並傳真至該局( 06 ) 3358161 或 E-mail : b00006@tncghb.gov.tw ,後續由該局轉請醫院安排治療。
三、旨案每人每年累計補助額度以 4 萬元為限,補助時間: 115 年 1 月 1 日起至年度「酒癮治療服務方案」計畫...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