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局公告 166011 及 166040 號編號辦理,內容如下:
(一)依據本府 109 年廉政會報第 1 次會議裁(指)示事項編號 10901-1 案辦理。
(二)為利本府同仁瞭解陳情請願及請託關說之區別,本府彙整差異性並蒐集相關案例提供參考,請本局所屬機關學校協助加強宣導。
二、檢附相關附件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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