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2 月 14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45500445 號函辦理。
二、為持續支持旨揭計畫深耕學校發展分組合作學習計畫,爰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規劃於 114 學年度持續遴選與輔導有意願之深耕學校,據以發展適用於我國情境之分組合作學習模式與案例,作為進一步推廣之基礎;並新增跨校際社群的申請與運作,以分享與傳承教學典範,提升跨校際社群教師教學效能與專業發展,增進學生學習成效。
三、本案申請對象如下:
(一)原 113 學年度之深耕學校,推動成果卓有成效者。
(二)有意願參與學校主動自薦者。
(三)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本計畫輔導委員推薦者。
(四)跨校際社群:以一社群至少 6 名現職國中小教師,其中至少 1 名教師曾參與本計畫,另社群至少需跨 2 校,同一學校者不得超過社群成員比率 70%。
四、參與本計畫之學校及社群應執行任務,詳如計畫書。
五、參與本計畫類型經費補助說明如下:
(一)深耕學校:每校補助新臺幣(以下同)15 萬元;帶領 1 間夥伴學校,額外補助 2 萬元,深耕學校最高額外補助上限為 6 萬元;新申請之學校不得申請此項經費。
(二)夥伴學校:每校補助 6 萬元。
(三)跨校際社群:最多核予 9 群,經費由委辦計畫團隊支應,每案補助上限為 10 萬元。
六、請有意參與本計畫之學校依參與類型辦理:
(一)深耕學校: 114 年 4 月 29 日(星期二)前電聯本局本案聯絡人並於 114 年 5 月 2 日(星期五)前紙本寄至新課綱創思教學研發中心;另核章後電子檔寄至電郵地址: sancheng@mail.tainan.gov.tw 。
(二)夥伴學校:由深耕學校邀請,並於 114 年 4 月 29 日(星期二)前電聯本局本案聯絡人。
(三)跨校際社群: 114 年 5 月 2 日(星期五)前紙本寄至本局新課綱創思教學研發中心; 另核章後電子檔寄至電郵地址: sancheng@mail.tainan.gov.tw 。
七、本案聯絡人:新課綱創思教學研發中心陳成煌課程督學 06-2986202 分機 36 網電 99123 。
卓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