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計畫依據:
一、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19 條。
二、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領域課程綱要。
三、臺南市原住民族教育方案。
四、臺南市推動族群主流化政策實施綱領。
五、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 113 年度計畫。
貳、計畫目的:
一、透過參訪實作課程,體驗歷史鑑古知今精神。
二、以原住民族傳統知識為基礎,有效提升原住民族文化素養。
三、充分運用社會資源,增進對原住民族文化欣賞的廣度與深度。
四、協助第一線教師將原轉意識融入教學,深化親師生原轉意識,促進多元尊重。
參、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
協辦單位:臺南市立崇明國中、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肆、經費來源: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 113 學年度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經費項下支應。
伍、預期效益:
一、學生能透過參訪課程,體驗歷史鑑古知今精神。
二、教師及導覽員能將原住民族史觀及轉型正義融入一般課程及導覽內容,提升全民原轉意識。
三、能充分運用社會資源,增進對原住民族歷史的廣度與深度。
陸、獎勵:本案活動之辦理學校,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辦理獎勵,本局業務承辦人視辦理成果簽核。
柒、本計畫經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捌、本計畫分研習、參訪兩部分實施:
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研習
(一)、研習地點:台南市永仁高中
(二)、研習日期: 114 年 3 月 27 日(四),共 8 小時。
(三)、對象及人數:
1.對象:本市國民教育輔導團相關領域議題之團員、本市國中小幼兒園對原住民歷史及轉型正義課程有興趣之教師、原住民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臺史博導覽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等。
2.人數:40 人。
(四)、報名方式:至臺南市學習護照系統及 google 表單報名(另行公告)。報名相關問題請洽 原民中心電話: 06-2906584 。
(五)、教師研習課程規畫表,如附件一。
台灣族群互動史參訪教育活動
(一)、活動地點: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二)、活動日期:113年 9 月至 114 年 6 月止,每週四上午 9 : 00-11 : 00 。
(三)、對象及人數: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師生為主,以班級為單位報名。預計辦理 5梯次,每梯次 40 位學生,共計約 200 位學生。(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四)、申請日期:教網公告日起,採學校自由報名。
(五)、活動內容:臺灣歷史博物館內導覽解說、族群互動關係及原住民族處境動態演變、課程學習單討論及撰寫,回饋與分享。
(六)、參與學校成果報告:
計畫成果報告書格式檢附電子檔,請各學校老師協助學生撰寫「臺南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學習心得感想」(300-500 字),並置入成果報告中。設計活動回饋問卷,透過問卷資料統計分析學習成效及活動滿意度,據以作為下次辦理之參酌。
海倫凱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