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 據:依據南市體處動字第1060074905號函辦理。
二、目 的:為提升臺南市卡巴迪運動競技水準與裁判執法素質,培養臺南 市卡巴迪運動專業裁判人才,並能在本市推展卡巴迪運動。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四、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臺南市體育總會。
五、承辦單位:臺南市體育總會卡巴迪委員會。
六、承辦學校:長榮大學。
七、協辦單位:長榮大學體育室、長榮大學運動競技系。
八、講習時間:106年10月13 ~ 15日(星期五~星期日)共三天。
九、講習地點:長榮大學體育館。
十、講習人數:依報名先後順序依序錄取,額滿為止60名。
十一、講習課程:課程預定表(附件一)。
十二、參加對象:凡臺南市體育總會所屬會員學校之教職員工學生、全市市民 或從事卡巴迪運動之人士,年滿20歲以上(86年10月13日以前出生)者,均可報名參加。
十三、報名手續:
1.報名表:(附件二)。
2.報名費:報名費1,800元(含三天午餐)。
3.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6年10月02日止(以郵戳為憑)。
4.報名地址:臺南市歸仁區大潭里長大路1號(體育室)林信佑老師收。
聯絡電話:(06)2785123轉1555。
電子信箱:yawg@mail.cjcu.edu.tw。
5.最近彩色半身1吋脫帽正面照片2張(其中1張請浮貼)。
十四、報到時間:106年10月13日上午8時前報到。
十五、報到地點:長榮大學體育館。
十六、測驗與授證:筆試及實務檢測,由講師統一命題測驗,學員全程參加講習會者,臺南市卡巴迪委員會核發結業證書,測試及格者呈報臺南市體育總會核備,核發C級裁判證。
十七、講習會參加學員差旅費請向原服務單位申請報支。
十八、講習期間學員住宿、交通自理,承辦單位統一投保意外險及提供午餐。
十九、講習人員請自備運動服裝以利實務演練。
二十、講習期間,缺課達四節以上者,不得參加測驗及不核發結業證書。
二十一 、本計畫報請臺南市體育總會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海倫凱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