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政府教育局113年3月5日南市教安(二)字第1130341357號函轉本市政府衛生局113年3月4日南市衛疾字第1130037866號函辦理。
二、臺南市於113年1-3月為登革熱防治衛教宣導期,若查獲孳生病媒蚊孑孓時,會先勸導清除及防治,並限期改善;但是,今(113)年4月1日後,民眾如未主動清除積水容器,導致積水處孳生病媒蚊孑孓,一經查獲,將逕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3千元到1萬5千元罰鍰,提醒您,家家戶戶落實「巡、倒、清、刷」,才能杜絕病媒蚊孳生,讓我們共同對抗登革熱,守護臺南健康家園!
三、檢附本市政府登革熱防治政策宣導圖卡(如附件)及影片網址( http://bit.ly/41Bhl60 )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