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12月3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40152330號函辦理。 二、請鼓勵貴校教師參與並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及課務調整。 三、檢附研習課程資料(如附件)乙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