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為利同仁返鄉協助災後重建,請各級機關學校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下稱本辦法)第 13 條規定,從寬認定給予所屬公教員工停止上班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7 月 14 日總處培字第 114302549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因應本次丹娜絲颱風造成重大災損,考量受災區多有高齡獨居者,其子女因長年離鄉工作無法即時協助親屬善後處理,為利公教員工實際照護需求以加速災後重建,公教員工其配偶或直系親屬如有本辦法第 13 條規定所定情事,請依規定本於權責從寬認定給予所屬公教員工停止上班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