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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顏伯霖 - 人事簡訊與宣導 | 2022-08-08 | 點閱數: 97

主旨:公務員服務法業經總統於 111 年 6 月 22 日修正公布,檢附修正後條文及「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各 1 份,請查照並依新修正公布之規定辦理。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11 年 7 月 8 日部法一字第 11154688601 號函辦理。

二、旨揭服務法修正,業經 111 年 6 月 22 日華總一義字第 11100050751 號總統令公布,上開內容並登載於銓敘部全球 資訊網 http ://http://www.mocs.gov.tw/法規動態項下。除第 12 條另定施行日期外,其餘條文自公布日施行(施行日期為 111 年 6 月 24 日)。

三、本次服務法就發表言論、經商、兼職及適用對象等規範已有大幅修正,現行服務法相關函釋(按:銓敘部編印之銓敘法規釋例彙編 108 年 12 月版本)銓敘部將另行函知,就其中部分或全部停止適用,各機關如遇服務法相關疑義,請依新修正公布之服務法規定辦理。

四、銓敘部業修正「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嗣後辦理所屬人員及新進人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時, 請以修正後之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