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有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 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 )輕症請病假相關因應措施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2 年 4 月 7 日公訓字第 1122160126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