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提供學校多元閱讀資源,學校老師可向本市公共圖書館申請辦理班級(團體)借閱證,每次可借 200 冊圖書,借期 60 天,以拓展班級學生之閱讀資源。
二、為確認班級借閱證資料正確性,本館訂於每年清查一次,請貴校惠予更新所屬班級借閱證聯絡人姓名、電話、 e-mail 、借閱證持有狀況(持有中或遺失)及如為遺失狀態是否需補發(須收取工本費 50 元),並於 2 月 2 日(五)前將更新後資訊電子檔傳回課發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