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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陳意佳 - 教務處 | 2024-08-30 | 點閱數: 86

主旨: 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及「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區公所受理申請至 113 年 9 月 30 日(星期一)止。

說明:

一、旨揭獎助學金由本市各區公所受理收件符合申請資格者於期限內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

二、檢附「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及相關表件各 1 份供參,電子檔可至「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網站」-「申辦業務」下載(網站: https://web.tainan.gov.tw/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