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前導學校暨機構作業要點、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辦理 107 年度藝術才能班課程前導學校計畫及本局 107 年 4 月 10 日南市教特(二)字第 1070401314 號函辦理。
二、研習時間: 107 年 9 月 19 日(星期三) 08 : 50~16 : 20 ,共 6 小時。
三、研習地點:永康國小美術大樓創藝特區(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 637 號)/06-2324462 轉 940 或 952 黃筱棻主任)
四、參加對象:預計錄取 50 名,本市藝才班每校至少薦派一名教師參與並優先錄取,剩餘名額開放給非藝才班教師依報名先後錄取。
五、檢附研習計畫,請惠予參加研習教師公(差)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