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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李淑薇 - 教務處 | 2024-09-01 | 點閱數: 75

說明:

一、依據「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辦理。

二、有關國民中小學命審題,依上開要點第 4 點第 2 款第 4 目規 定,說明如下:

(一)學校應訂定實施學生成績評量之規範,並依國民小學及 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現為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 學生學習評量辦法)及國民中學及其主管機關辦理升學 或國中教育會考模擬考試處理原則等規定辦理學生之成 績評量。

(二)督導教師依據課程計畫之教學目標與進度命題,不得採 用出版商之試卷實施學生成績評量,若參考其他資料命 題,應進行轉化,不宜原文照錄。

(三)督導教師實施多元評量、定期評量等應落實審題機制與 迴避原則,確實掌握評量之品質。

(四)學生成績評量不得於上午第一節課前、課間、中午休息 或課後輔導時間辦理。

三、承上,請各校應依上開規定訂定命審題原則,另有關命題 試題草案,應妥善保存,廢卷應落實銷毀,避免發生命審 題爭議,損害學生權益。

 

另檢附「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及「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 學生學習評量辦法」供參。
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1120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 學生學習評量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