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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李淑薇 - 教務處 | 2024-12-12 | 點閱數: 65

說明:

一、教育局公告 252403 諒達

 

二、 113 學年度薪傳教師教學輔導培訓研習計畫(寒假場)新增溪北場次,研習地點:佳里國小

 

三、研習對象:

 

(一) 本市所屬中小學有三年內初任教師之薪傳教師,學校有一年內初任教師之學校請遴派薪傳教師參加(已完成教學輔導教師培訓課程者得不用參加)

(二) 具 5 年以上正式教師之年資,並有 5 年以上之教學經驗者。 

(三) 本市國教輔導團員。

(四) 具備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研習證明之教師。

 

四、研習主題與時間詳如附件研習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