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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李淑薇 - 教務處 | 2024-12-18 | 點閱數: 104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8 月 26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35504182 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教師英語能力,協助通過「歐洲語言共同參考架構」或相當英語能力檢測,特訂定本計畫,相關資訊摘要
如下:
(一)執行期程: 113 年 8 月 30 日(星期五)起至 114 年 7 月 31 日(星期四)止。
(二)申請資格:臺南市立國民中小學現職編制內之合格專任教師(含正式及三個月以上代理教師),每人每年以補助 1 次通過相當於 CEF 架構 B2 級(含)以上之英語檢測為限。
(三)補助名額:經審查符合資格之教師,將依收件順序預計補助 10 位(需檢齊相關資料始得受理);經費如有剩餘,將增加補助名額。
(四)申請方式:請符合申請資格之教師於 114 年 7 月 31 日(星期四)前逕自檢附所需資料,紙本寄送至本市雙語中心(設於西門實小)。
三、詳請參閱旨案計畫,如有問題,請逕洽本市雙語暨英語教育資源中心呂雅婷教師 06-3914141 分機 8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