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訪客 - 教務處 | 2019-05-10 | 點閱數: 409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 107 學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學品質計畫辦理。
 
二、研習日期: 108 年 05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13 : 30~17 : 30
 
三、研習地點:臺南市東區東光國民小學教師會議室。
 
四、報名方式:請逕自於臺南市中小學教師學習護照報名(研習編號: 225361)。

 

 
五、參加對象:
 
  (一) 103 學年度後通過教育部辦理「輔導夥伴回流及新訓」之教師
  (二) 本市教專輔導團輔導員。
 
六、請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
 
七、檢附實施計畫乙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