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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務處 | 2019-05-17 | 點閱數: 427

說明:

  • 依據客家委員會 108年 5 月 6 日客會文字第 1086100640 號函辦理。
  • 旨揭競賽實施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1. 比賽時間及承辦學校:
      1. 南區初賽: 108年 10 月 19 日(星期六)舉行,高雄市三民區莊敬國民小學承辦。
      2. 總決賽(含頒獎): 108 年 11 月 16 日(星期六)舉行,臺中市東勢區新盛國民小學承辦。
    2. 報名時間及方式:各分區初賽及總決賽皆採線上報名(報名網站:http://school.hakka.gov.tw,由學校統一報名,尚無帳密之學校請洽本局課發科承辦人索取),各分區初賽報名截止日期均為 108年 9 月 30 日(星期一)止。
    3. 有關客語歌唱表演類之行政費用調整如下:
      1. 初賽:每校參賽 1組之行政費用為新臺幣(以下同)8,000 元;每校參賽 2 組以上之行政費用,每增加 1 組增加 1,500 元。
      2. 總決賽:每校參賽 1組之行政費用為 4,000 元;每校參賽 2 組以上之行政費用,每增加 1 組增加 750 元。
  • 本局同意依參賽路途遠近,酌給各校參與人員公假(差) 1至 3 天派代,請本市各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含國立學校)踴躍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