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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教務處 | 2019-09-02 | 點閱數: 328

一、為增進本市學生美術創作素養,落實學校美術教育並配合 108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特辦理旨揭比賽。


二、本比賽辦理方式、組別、各組徵件類別及應徵作品件數如下:
(一)辦理方式:普通班:參加普通班組者,全市採南、北 2 區方式辦理,東區分類為南區,各區各類項錄取前 6 名(第一名 1 名、第二名 2 名、第三名 3 名)參加全國決賽。

(二)比賽組別:國小、國中及高中(職)組等 3 組。


(三)各組徵件類別:國小組:分繪畫、書法、平面設計、漫畫、水墨畫、版畫等 6 類。

(四)應徵作品件數:
1 、國小組: 60 班以下學校各類各組作品以 7 件為限
2 、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 1 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 1 人(指導教師亦為 1 人),每人至多參加 2 類。

有件數的限制(件數超過上限將從中擇優參賽),且需由學校統一報名送件,因此要參加此比賽的學生請在 9 月 26 日~10 月 3 日下午 4 點前期間,將作品交至教務處,作品須附上報名表。

詳細參賽計畫及作品報名表如附件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