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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進與維護教師心理健康,教育局特訂於 114 年 11 月份辦理旨揭 3 場次情緒紓壓相關主題講座:
一、依據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辦理。
二、旨揭講座相關事項摘要如次:
(一)參加對象:本局所屬高中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與代理教師。
(二)場次資訊如下:
1、第 1 場次:
(1)課程名稱:「心線同行—鉤織正念療癒體驗工作坊」(課程代碼: 311939)。
(2)上課時間: 114 年 11 月 5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至 4 時。
(3)上課地點:上善心理永福館(臺南市中西區永福路二段 37 號 3 樓)。
(4)報名人數:以 15 人為限(於... 觀看完整文章
一、增訂身心調適假,每學年准給三日,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並得以時計,且學校不得拒絕,亦不得為其他不利之處分。(修正條文第三條)
二、將學校核准延長之病假稱為延長病假;依第四條第六款所請公假修正文字為因公傷病請公假。(修正條文第三條及第五條)
三、調整部分公假規定之款次並酌修內容;將依其他法規所定之公假,及基於法定義務出席作證性霸凌、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事件,增列為給予公假事由之一。(修正條文第四條)
四、配合延長病假或因公傷病公假請假及銷假時之檢證採層級化規範,修正留職停薪期間病癒申請復職時之檢證規定。(修正條文第六條)
五、酌修初任教師於學年度開始一個月以後到職,並奉派兼...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教育部 114 年 9 月 22 日臺教人(二)字第 114420309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辦理。
二、查教育部 114 年 5 月 14 日臺教人(二)字第 1140041480A 號令釋略以,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曾任公立幼兒(稚)園代理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為教師待遇條例第 9 條第 1 項第 4 款所定經該部認定等級相當之服務年資,每次期間 3 個月以上累積滿 1 年者,得提敘 1 級薪級。
三、前開教育部 114 年 5 月 14 日令釋發布時在職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如職前有曾任公立幼兒(稚)園代理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應於本案下達後 3 個月內(114 年 12 月 22 日前)依該令釋申請改敘,並溯自 114 年 5 月 14... 觀看完整文章
為協助將退同仁順利適應人生新階段,瞭解退休權益,透過多元照護主題講座維持身心健康並提升生活品質,臺南市政府訂於本( 114 )年 10 月 31 日辦理「114 年度擬退人員關懷講座(永華場次)」。
說明:
一、本次講座相關訊息如下:
(一)辦理時間: 114 年 10 月 31 日(星期五)上午 10 時 00 至 16 時 00 分。
(二)辦理地點:臺南市政府永華市政中心 11 樓訓練教室。
二、參加人員:以登記 114-115 年度擬退人員為優先,歡迎有興趣參加者,經服務機關學校薦送報名參加;參加人數上限為 70 人,額滿截止。
三、檢送課程表如附件。
四、報名期限:自 114 年 10 月 3 日至同年 10... 觀看完整文章
本學期教職員工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自即日起至 114 年 9 月 18 日(四)止,申請表請洽人事室領取。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在本校第一次申請補助者(子女)請附戶口名簿影本一份。子女就讀國中、小學者,本誠信原則,不必繳附收據。公私立高中(職)以上繳驗收費單據,如繳交影本請簽名加註與正本相符。申請表請洽人事室提供。
二、※子女如有教育階段學籍更動或調校者,請洽人事室更新。
三、公教人員子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但不包括領取優秀學生獎學金、清寒獎學金、民間團體獎學金及就讀國中小未因特殊身分獲有全免(減免)學雜費或政府提供獎助者:
(一)全免或減免學雜費(含十二年國...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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