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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李婉瑜 - 教務處 | 2022-08-01 | 點閱數: 571

臺南市北區大光國民小學 111學年度一般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代理教師缺額

一、類別:一般長期代理教師 2 名(中年級導師 1 名、英語科任教師 1 名)

二、聘期:111/08/30-112/07/01。(實際期間以市政府核定為準)。

三、正取者未於錄取公告限期內完成報到者取消其錄取資格,由備取者遞補之並不得異議。

貳、簡章公告時間及方式:

一、公告時間: 111年 8 月 1 日(星期一)至 111 年 8 月 5 日(星期五)

二、公告方式: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https://www.tn.edu.tw

本校網站 https://www.tykes.tn.edu.tw/

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Jlist.aspx

參、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委託書、切結書)

肆、聯絡電話: 06-2518465轉 733 教務處

伍、其他報名相關訊息請至大光國小網站http://www.tykes.tn.edu.tw/ 下載本公告相關附件

陸、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校門及網路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於簽約後 7日內繳交繳交勞動部認可之醫療機構所開具之體格檢查表予分發學校,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14條、第 15 條暨「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柒、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