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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訪客 - 人事室 | 2010-08-09 | 點閱數: 905
一、有關公教人員子女就讀私立高中職及私立五專前三年,領有行政院核定之「齊一公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學費方案」學費補助者,不得再申領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案。 二、請參閱附件公文。
訪客 - 人事室 | 2010-08-09 | 點閱數: 660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 99 年 8 月 4 日高市府住福字第 0990046265 號書函辦理。 二、高雄市政府舉辦「99 年高雄市公教人員單身 PARTY」活動,歡迎單身同仁踴躍報名參加。 三、時間及地點:本(99)年 9 月 10 日(星期五)假高雄市苓雅區公所 11 樓大禮堂(高雄市民權一路 85 號)舉辦。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請於本(99)年 8 月 24 日(星期二)前報名。 五、本活動免收報名費用,額滿為止,請儘早報名,以免向隅。 六、本活動相關問題,請電洽高雄市苓雅區公所承辦人吳雅琪小姐,聯絡電話: 07-3322351 轉 2545 。
訪客 - 人事室 | 2010-07-30 | 點閱數: 929
一、依據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 99 年 7 月 28 日住福利字第 0990302288 號函辦理。 二、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以下簡稱該會)為促進政府機關學校與地方機關、民間企業員工交誼,藉舉辦未婚男女聯誼活動,增進彼此瞭解及擇偶機會。 三、本(秋)季聯誼活動,為方便中、南部同仁參加,特安排中部(第 3 梯次)及南部地區(第 4 梯次)聯誼行程,歡迎未婚公教同仁踴躍報名參加。 四、有意報名參加本項活動同仁,請填妥報名表送服務機關人事單位加蓋戳章證明後,於本(99)年 9 月 1 日前(額滿或逾期恕不受理)傳真至該會福利組。 五、該會依傳真報名先後順序確認後,將符合資格名單彙送承辦廠商好好玩旅行社有限公司,由...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人事室 | 2010-07-30 | 點閱數: 955
一、有關教師兼行政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之請領期限,可否不用比照公務人員採曆年制之請領期限作業時程案,業經本府主計處答復如下:「依『各縣(市)政府編製 98 年度地方總決算應行注意事項』第 18 點規定略以,各機關當年度預算在 12 月 31 日前發生之債務或契約責任,經主辦會計人員審核後,繼續支付至次年 1 月 15 日止,在 12 月 31 日前未發生債務或契約責任者,應即停止支用。是以若國民旅遊卡消費於 99 年會計年度發生債務責任,最遲應於 100 年 1 月 15 日前完成經費核銷程序,並記入 99 年度歲出。」 二、請參閱附件。
訪客 - 人事室 | 2010-07-30 | 點閱數: 748
一、依民法第 1077 條第 1 項規定略以,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親屬間之關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與婚生子女同。養子女與本生父母及其親屬間之權利義務,於收養關係存續中停止之。是以,養孫子女與養祖父母間之權利義務關係,在收養關係尚未終止前,與祖父母同,如符合「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附表八有關(外)祖父母喪葬補助之請領規定,同意得請領養祖父母之喪葬補助。 二、請參閱附件說明。
訪客 - 人事室 | 2010-07-30 | 點閱數: 803
轉知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條文民國 100 年 1 月 1 日施行以後,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退休法重行退休、資遣時,其曾任技工、工友之年資無需合併計算並受最高採計 35 年年資之限制。是為維護已領退職金之技工、工友年資人員再任公務人員之退休權益,請依說明二之處理原則辦理,詳如附件。
訪客 - 學務處 | 2010-07-29 | 點閱數: 659
一、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99 年 7 月 20 日環署管字第 0990065783 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推廣全民綠色消費,並獎勵社會大眾從事綠色採購,自即日起至 99 年 9 月 15 日辦理「環保標章產品 我喜歡」系列活動,活動內容摘述如下(活動網頁連結 banner 及活動海報請至本署綠色生活資訊網檔案下載專區自行下 載運用): (一)環保產品消費綠大賽:依據民眾或民間企業、團體於「環保產品線上採購網」、綠色商店採購環保產品(含環保、 節能、省水、綠建材等標章及第二類環境保護產品)及臺北縣富康精彩旅店、臺東知本老爺酒店住宿之綠色採購金 額累計,以排定名次。個人獎 216 名,獎額最高 3 萬元、最低 2,...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人事室 | 2010-07-28 | 點閱數: 703
檢送修正「臺南市政府 99 年度鼓勵公務人員參與「e 學中心」公共論壇獎勵措施」1 份(如附件),敬請同仁踴躍上網瀏覽發表文章,以爭取臺南市最高參與率!。
訪客 - 人事室 | 2010-07-28 | 點閱數: 647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數位學習注意事項」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民國 99 年 7 月 16 日公訓字第 0990008724A 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規定及修正規定對照表各 1 份,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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