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市「109年客語能力認證獎勵計畫」,敬請各機關、學校(單位)鼓勵所屬同仁、學生踴躍報名參加,並
請協助利用所屬網站、跑馬燈、電子看板等各式管道宣傳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為推廣客家語言,激勵市民朋友踴躍參與客語能力認證,特訂頒旨揭計畫。
二、旨揭計畫適用對象,凡參加本(109)年客語能力認證,報名時【通訊地址】欄位填報「臺南市」考試合格者:初級認
證合格者,每名核發新臺幣500元(獎勵金或等值禮券);中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核發新臺幣1,000元(獎勵金或等值禮
券);中高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核發新臺幣2,000元(獎勵金或等值禮券),以資獎勵。相關獎勵措施請至民族事務委員
會網站(https://web.tainan.gov.tw/nation/Default.
aspx)查詢。
三、109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已開放報名,於10月24日考試,請鼓勵所屬同仁、學生踴躍報考,相關報名規定
請上「109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官方網站
(https://hakka.sce.ntnu.edu.tw/hakka_high/view.php?
page=incentives)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