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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歐震輝 - 人事室 | 2016-12-14 | 點閱數: 431
一、公教人員曾服義務役、替代役及志願役軍職年資,准予併計頒給服務獎章;如上開軍職年資有依陸海空軍懲罰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受懲罰,應不予採計。 二、各機關依103年函釋已核頒服務獎章之案件,基於維持安定性並兼顧當事人權益,依新規定基準可改請頒高一等次服務獎章;103年10月16日以後核定之公教人員退休(職)、資遣、辭職或死亡案,其曾任軍職年資尚未依103年函釋核頒服務獎章者,基於法令從新從優適用原則,是類人員之軍職年資併計請頒服務獎章事宜,依新規定所定基準辦理。 三、檢附原函影本及「軍職年資併計請頒公教人員服務獎章切結書(參考範例)」各1份。
轉知 歐震輝 - 人事室 | 2016-12-13 | 點閱數: 426
一、依臺南市政府105年12月13日府人給字第1051258797號函辦理。 二、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與第一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合作辦理之「參加退撫基金人員指定用途貸款」,延長申請期限至民國107年12月31日止乙案。 三、所謂指定用途貸款係參加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人員於結婚、生育、急難及子女出國留學等急需時,有一取得借款之管道,爰洽商往來銀行合作辦理上述四項指定用途貸款。 四、現延長申請期限2年,至107年12月31日止,目前貸款利率係依中華郵政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目前為1.095%)加碼0.675%(目前利率為1.77%)機動計息。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歐震輝 - 人事室 | 2016-12-12 | 點閱數: 426
一、依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5年12月8日南市教人(一)字第1051260632號函辦理。 二、查89年3月23日台(89)人(一)字第89030086號函規定:「曾任各級政府設立之托兒所教保人員,服務當時如已具有幼稚園教師資格,其服務年資於轉任公立幼稚園教師時,得每滿一年提敘一級支薪。」上開規定所稱之教保人員,依「托兒所設置辦法」之規定,係指教師及保育員,尚不包括所長職務。 三、另依教育部87年12月1日台(87)人(一)字第87136765號函規定:「曾任公立幼稚園專任合格教師轉任公立中小學教師,其取得幼教教師證書後所任與現職職務等級相當且服務年資成績優良之幼教教師年資,得每滿一...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 歐震輝 - 人事室 | 2016-12-01 | 點閱數: 317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11月29日總處給字第1050060656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
公告 王怡婷 - 人事室 | 2016-11-30 | 點閱數: 427
一、依教育部105年11月25日臺教人(二)字第1050142366C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發布令影本、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部分規定修正規定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公告 王怡婷 - 人事室 | 2016-11-30 | 點閱數: 459
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5年11月25日公地保字第1051160310號函辦理。
公告 王怡婷 - 人事室 | 2016-11-25 | 點閱數: 345
依據市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5年11月14日部退三字第10541625481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修正條文1份(含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供參
公告 王怡婷 - 人事室 | 2016-11-21 | 點閱數: 402
一、依據105年8月19日本市105學年度第一學期高中暨國民中小學校長行政會議提案決議事項辦理。 二、本市現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及教師在職進修研究實施要點(下稱校長及教師在職進修研究實施要點)第八點規定,校長及教師進修同一學位、學分或研究期間,得視實際需要,由學校報經本市教育局核准變更進修、研究方式,以學期為單位,並以一次為限,合先敘明。 三、經參考其他直轄市政府現行作法,為保障學生受教權並兼顧教師進修權益,在不違背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精神前提下,有關校長及教師在職進修研究實施要點第八點變更進修、研究方式,以一次為限之規定停止適用,本局將再擇期修正。 四、因教師前往進修時常...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王怡婷 - 人事室 | 2016-11-04 | 點閱數: 375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本(105)年11月1日總處給字第1050057964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專屬優惠活動訊息,請參閱活動網頁(https://goo.gl/88il3Z)。
公告 王怡婷 - 人事室 | 2016-11-04 | 點閱數: 470
一、依據105年10月13日本市106年度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小組會議決議辦理。 二、相關注意事項說明: (一) 網路報名:請於105年11月8日(星期二)前至本市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專區(http://candidates.tn.edu.tw/)報名,以利統計報名人數;惟確認報名與否仍以完成現場報名暨初選(資績審查作業)為準。 (二) 報名暨初選重要時程如下: 1.報名暨初選:105年11月10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4時止。 2.補件時間:105年11月10日(星期四)下午4時前,逾時不受理。 (三) 複選重要日期如下: 1.平時表現訪評時間:自...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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