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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麗虹 - 校內訊息 | 2015-08-24 | 點閱數: 86
說明:1.「臺南市身心障礙生獎助學金申請要點」乙份,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2. 本案需3年內(101~103年度)未曾領取本獎助學金,且本學年尚未領取任何獎助學金、教育代金者。            3.請導師視學生狀況,符合資格欲申請者請於10/15前提出辦理。
公告 王怡婷 - 校內訊息 | 2015-08-06 | 點閱數: 332
至於依104年6月17日修正公布之公保法第48條規定,新增適用公保年金規定者之保險費率,俟該修正條文施行後,亦應比照適用年金規定之私校被保險人適用之保險費率釐定,該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銓敘部刻陳報考試院會銜行政院定之,俟兩院會銜發布後,另函轉知。
公告 王怡婷 - 校內訊息 | 2015-07-30 | 點閱數: 151
至於依104年6月17日修正公布之公保法第48條規定,新增適用公保年金規定者之保險費率,俟該修正條文施行後,亦應比照適用年金規定之私校被保險人適用之保險費率釐定,該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銓敘部刻陳報考試院會銜行政院定之,俟兩院會銜發布後,另函轉知。
公告 王怡婷 - 校內訊息 | 2015-07-30 | 點閱數: 77
~一、依據銓敘部民國104年7月13日部退四字第1043989433號書函辦理。 二、學員建議事項涉及銓敘部權責而應再研議部分計2項,研議結果說明如下: (一)有關退休審定函之速別,該部已改為「普通件」(時間較急者除外)。 (二)依現行法令規定,退休人員移居國外,須向駐外單位提交證明以辦理查驗作業,建議駐外單位可將查驗資料直接輸入至本平臺一節,因退撫領受人如移居國外,目前我國駐外單位尚無法主動得知是類移居國外人員之相關資料,爰規定領受人移居國外者,應於每年11月底前,主動出具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證明,始得發給退撫給與。是現行規定,尚屬妥適,允予維持。  
公告 王怡婷 - 校內訊息 | 2015-07-30 | 點閱數: 99
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原函及104年全國公教美展頒獎暨開幕典禮程序表及展覽時間、地點
公告 王怡婷 - 校內訊息 | 2015-07-30 | 點閱數: 111
一、依教育部104年7月28日臺教人(三)字第1040099855號函辦理。 二、茲以公務人員公假之核給,應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辦理,惟如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查旨揭傳染病防治法第38條規定,經地方主管機關通知且親自到場之人員(按:指傳染病發生時,受防疫工作人員事先通知之公、私場所及運輸工具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其所屬機關(構)、學校、團體、公司、廠場,應依主管機關之指示給予公假。是公務人員如遇上開情事,請依上開規定辦理。 三、教育人員類此情況亦比照辦理。  
公告 王怡婷 - 校內訊息 | 2015-07-22 | 點閱數: 239
一、依教育部104年7月20日臺教人(四)字第1040091324號函辦理。 二、查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5條規定:「…(第2項)一次退休金,以退休生效日在職同薪級人員之本薪加一倍為基數,每任職1年給與1個半基數,最高35年給與53個基數。…(第3項)月退休金,以在職同薪級人員之本薪加一倍為基數,每任職1年,照基數2%給與,最高35年,給與70%為限。…。」第21條之1第1項規定:「教職員在本條例修正施行前後均有任職年資者,應前後合併計算。但本條例修正施行前之任職年資,仍依本條例原規定最高採計30年。本條例修正施行後之任職年資,可連同累計,最高採計35年。…。」及其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王怡婷 - 校內訊息 | 2015-07-22 | 點閱數: 195
一、依據美國教育測驗服務社ETS台灣區總代理104年7月17日忠益104字第1006號函辦理。 二、各機關學校一場次團報多益測驗達50人以上,得申請到場施測服務及自選測驗日期,並享有團報測驗費優惠。 三、各機關學校欲申請英檢應考要領免費講座,歡迎電洽承辦人陳宜鴻小姐,洽詢電話(02)27018008轉388。 四、檢附旨揭測驗日程表1份。
公告 王怡婷 - 校內訊息 | 2015-07-22 | 點閱數: 140
一、旨揭活動以課程講授與小團體方式進行,讓未婚適婚男女檢視對婚姻的價值,學習傾廳與溝通技巧,為未來健康婚姻奠基。 二、本年度浪漫七夕活動規畫辦理1日聯誼活動,內容如下: (一)活動內容:家庭教育議題、團康趣味活動等活動。 (二)活動時間:104年8月16日(日)上午8時30分開始報到至下午4時30分,假臺南市佳里國小辦理。 (三)本活動自即日起受理報名至7月31日(五)截止,採紙本郵寄報名方式。 (四)報名人員經辦理單位審核確認後,於8月7日(五)下班前錄取人員名單(以隱藏部分名字方式辦理)公布於本局家庭教育中心網站最新消息區。 三、活動訊息、報名表件請至本...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王怡婷 - 校內訊息 | 2015-07-22 | 點閱數: 226
一、復貴校104年7月9日延平中人字第1040744481號函。 二、依據旨揭要點第22點(三)3規定,「獲得開缺學校校長推薦函加分並介聘成功教師,須於該校兼任主任職務滿2年。若教師介聘成功後拒絕擔任主任或校長未聘任該師擔任主任,將依規定予以議處。」。按前揭規定之意旨係為使校長可自外校聘用合宜且有意願之教師至本校兼任校內行政職務。爰此,須於該校兼任主任職務滿2年,係指在校內兼任主任職務之服務期間併計滿2年;另調用本局擔任一般職務、任務編組中心主任或其相當職務均無計入校內兼任主任年資。
賴月英 - 校內訊息 | 2015-07-20 | 點閱數: 160
主旨:為協助本市所屬學校處理性平事件,提供相關表件格式範例8份及檢核表1份,請查照。 說明:檢附本市性平事件處理表件(會議紀錄格式、校安事件告知單、申請調查書、家長不申請調查通知書、調查報告格式、輔導紀錄摘要表、學校性平會發文範例各1份)及檢核表1份,務請參考運用
賴月英 - 校內訊息 | 2015-07-20 | 點閱數: 200
主旨:本局「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專區」已建置完成,請貴校於辦理相關宣導及研習活動時善加利用,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4年4月24日召開之「104年度臺南市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第二次網絡聯繫會議」暨本局104年6月5日召開之「研編反毒宣導教材諮詢會議」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為提升老師反毒知能,以教導學生正確面對毒品,進而及早發現問題學生,請貴校配合辦理事項臚列如下: (一)請貴校1年應至少自辦1場校內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議題研習。 (二)辦理「菸害防制」健康促進議題宣導時,請加入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議題。 (三)請將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議題納入學生輔導法第14條第42頁規定教師...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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