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3年2月17日臺教授國字第1030015237號函辦理。
二、各校及第一幼兒園如有修正意見,請於103年2月27日前將調查表逕寄(免備文)市府教育局人事室(無修正意見者免報送),並將電子檔傳送至lifenxu@tn.edu.tw(郵件主旨請敘明「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修正意見案」)。
三、檢附「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修正意見調查表表」、「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對照表」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