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05年3月23日屏府教學字第10509451900號函暨105年3月24日屏府教學字第10509857300號函辦理。
二、檢附「105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含修正對照表)」、「105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積分審查參考原則」、「105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申請表填表說明」及「105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日程表」等相關表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