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王怡婷 - 人事室 | 2014-10-28 | 點閱數: 547

一、依據行政院1031021日院授人培字第10300503332號函辦理。

二、本府103626日府人考字第1030610733號書函諒達。

三、依1031021日修正發布之「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四點規定:「上班日為星期一或星期五,其後一日或前一日逢星期二或星期四之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第五點規定:「因應連續假期所為之上班日調整,除特殊情形者外,以提前於前一週之星期六補行上班為原則。」爰配合修正明(104)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將明年12日(星期五)調整為放假日,並於1031227日(星期六)補行上班。

:::

防災專區

好站推薦

[ more... ]